包头市星瑜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,法定代表人马华,公司地址是: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1-A1401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:许可经营项目:无 一般经营项目:演出策划、演出经纪、影视策划、文艺演出;(以上凭许可证经营)教育信息咨询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及发布;会议服务、展览展示服务、摄影摄像服务、婚庆礼仪服务。
许可经营项目:无 一般经营项目:演出策划、演出经纪、影视策划、文艺演出;(以上凭许可证经营)教育信息咨询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及发布;会议服务、展览展示服务、摄影摄像服务、婚庆礼仪服务。